摘要:

这是1987年在穆青家的合影,其夫人续磊所摄。中为穆青,右为陆拂为,左为任复兴。三人因合作采写《野人张候拉轶事》结文字缘。穆青在庐山休养时,费时大改,定稿,但未署名。他后来说参与署名发通稿效果可能更好。
八9因社内人上街,穆青劝阻无效,检讨难过关。晚年憋屈。
陆拂为性格开朗,是林昭同乡和北大同学。1981年,他将官方向林母讨要子弹费的细节,写入与穆青、郭超人合作的《历史的审判》,是最早见诸报端的报道林昭的文字。
六4使陆老师很失望,向我诉说了对抗日以来历史的思考。后来去加拿大。前年去世。
目睹时下中国思想界,尚在世或近年已故的诸多老报人,形成活跃的一组。他们多为穆、陆的同事朋友。穆、陆有知,当含笑九泉!
后死者 任复兴 谨记 2009-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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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青的山水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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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青、郭超人、陆拂为:历史的审判
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北京时间九点十八分,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,经过两个多月的审讯以后,对林彪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主犯进行了终审判决。……
在我们熟悉的朋友中就有这样一位同志。这是一个勇敢纯真的南国女性,名叫林昭。由于她不愿意向风靡一时的现代迷信活动屈服,被关进了上海的监牢。但是,她坚持用记日记、写血书等种种形式,表过自己对真理的坚强信念,心甘情愿地戴着“顽固不化”的枷锁,过早地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。她就义的详细经过至今无从查考,我们只知道这样一个消息: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清晨,几个“有关方面”的代表找到了她年迈的母亲,宣告林昭已于四月二十九日被枪决。由于“反革命分子”耗费了一发子弹,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。这真是使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闻!在中世纪被判“火刑”烧死的犯人无须交付柴火费,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用“电椅”处死的犯人也从未交过电费,唯有在林、江的法西斯统治下,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,这不能不说是又一个“史无前例”的创造发明!